土地登记公告
安土登告字(2010)第52号
根据安化县饮料厂的申请,我局受理了座落于安化县东坪镇解放路35号05-05-22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。经审查,我局拟准予补发登记。根据《土地登记办法》和《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安国用(2001)字第1335号,安化县饮料厂在2010年12月17日的益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
2、土地权利类型:国有划拨
3、权利面积:1061.8平方米
4、土地座落:安化县东坪镇解放路35号
5、土地权利人:安化县饮料厂
6、公告期限30天(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17日)。
特此公告
二Ο一Ο年十二月一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