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公告
安国土资告字[2011]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报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,我局决定对安化县大福玄武岩矿采矿权实行挂牌出让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矿区基本情况
矿 业 权 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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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区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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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区面积
(K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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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规模
(万吨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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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储量
(m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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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规划
三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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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买保证金
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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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
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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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化县大福玄武岩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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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福镇 龙头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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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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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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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3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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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区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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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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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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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单独申请,也可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。
四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2月15日,到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和交纳竞买保证金。
五、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17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11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;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8日8时至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则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竞得人应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。
联系单位:安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0737-7888595
开户银行:安化县农业银行东坪营业所
账 号:4808010400000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