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国土资发〔2017〕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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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
各乡镇所,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2月15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安委《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》(安安委办发[2017]4号)要求,深刻汲取“2.14”涟源市祖保煤矿瓦斯爆炸较大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,全面彻底排查国土资源领域各类安全隐患,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经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为切实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,局成立由局长龙要平任组长,副局长刘佳、总工程师肖业伟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。矿产执法股、矿管办、地环地勘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,对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17年2月20日至28日
三、检查方式和重点
采取综合检查、重点检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,按照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要求,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突出检查砖瓦窑、非煤矿山、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。
四、职责分工
组织二个检查组,按照“四不两直”的要求,采取明查暗访方式,对各乡镇、县城南区、县经开区进行一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。
第一组 组长:肖业伟
成员:方贵民 莫睿雄 刘春奇
检查单位:高明、清塘、仙溪、梅城、乐安、长塘、大福、滔溪、小淹、江南、田庄等乡镇。
第二组 组长:刘佳
成员:刘峰 龚高卓 夏文敏
督查单位:东坪、龙塘、冷市、羊角、县城南区、县经开区、柘溪、奎溪、马路、平口、渠江、烟溪、古楼、南金等乡镇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认真自查。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,切实加强领导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、大检查。
2.严格要求,求真务实。各检查组要通过扎实深入的检查督促,帮助所督查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,狠抓工作落实。要建立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,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,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、制订整改方案,做到责任、措施、时限和预案“五到位”逐项到位。 对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的要立即责令整改,对无证非法采矿、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,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、关闭。
3.认真分析,全面总结。各检查组要在开展大检查的过程中客观全面、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,并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县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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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