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公告安土登告字(2016)第17号
根据王利民的申请,我局受理了其座落于安化县羊角塘镇羊角社区居委A-08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申请。经审查,我局拟准予补发登记。根据《土地登记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安国用(2013)第1220号
2、遗失声明报刊: 2015年10月30日的益阳日报
3、土地权利类型:国有出让
4、权利面积:288平方米
5、土地座落:安化县羊角塘镇羊角社区居委A-08
6、土地权利人:王利民(432326196610234373)
7、公告期限30天(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)。
公告期满,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遗失补发登记。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,向我局申请复查,逾期概不受理。(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http://www.nbbingcheng.com./进行查询)。
特此公告
2016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