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公告
安土登告字(2008)第65号
根据龙大湖的申请,我局受理了座落于安化县东坪镇建设路6号01-05-24宗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。经审查,我局拟准予补发登记。根据《土地登记办法》和《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安国用(2003)字第229号。龙大湖在2008年12月3日的益阳日报第3版刊登证件挂失声明
2、土地权利类型:国有出让
3、出让终止日期:2053年1月18日
4、权利面积:19.08平方米
5、土地座落:安化县东坪镇建设路6号
6、土地权利人:龙大湖(43232619610428137X)
7、公告期限30天(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1月4日)。
公告期满,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登记。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,向我局申请复查,逾期概不受理。(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www.ahgt.gov.cn 或中国地籍网www.diji.com.cn 进行查询)
特此公告
二00八年一十二月四日